中共江南大学委员会文件
江大委〔2014〕34号
各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
各学院(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高等学校聘请离退休老同志担任特邀党建组织员的意见》(教思政厅〔2010〕2号)精神,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我校的党建组织员制度,提高党员发展质量,不断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经学校研究,决定聘任175名同志为2014-2016年党建组织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新聘任的党建组织员紧密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加强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教育为着力点,以全面提升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为核心,充分发挥自身特色与优势,凝心聚力,固本强基促发展,着力提升党员发展质量,为建设特色鲜明的研究型大学打下坚实基础。
中共江南大学委员会
201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