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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6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和建党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5-26   点击: 来源: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2016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即将开始,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保证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1、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有关要求要严格按照江大委组(2007)5号文件规定进行,文件附后(附件1)

2、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对毕业生党员进行一次组织关系转移教育。要严肃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明确告诉每一位学生党员,要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本人亲自把组织关系落实好,并把组织关系回执邮寄回学院。对于6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学校将不再为其补办组织关系介绍信。《毕业生党员须知》(附件2)必须印发到每个毕业生党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3、转往无锡市内的介绍信抬头务必在《无锡市各市县区局及直属单位一览表》中(附件3)

4、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按对应转出的去向填写《2016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附件4)附表1、2、3、4、5、6,《登记表》中的“接收毕业生党组织关系名称”和“上级主管部门党组织名称(介绍信抬头)”必须与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完全一致。要注意登记表内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码”、“正式/预备”等的核对工作,同时提醒毕业生党员与新的学习或工作单位党组织取得联系确认后,再准确填写“接收毕业生党组织关系名称”和“上级主管部门党组织名称(介绍信抬头)”

5、各学院在开具转往无锡市外、在宁高校、无锡市内、校内转接介绍信前,请将全套《2016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电子文档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zhb@jiangnan.edu.cn)进行预审,经党委组织部审核反馈后,各二级党组织将开具定稿盖章报送党委组织部后,方可开具介绍信。

(1)由我校转移至跨省、跨系统、省内无锡市以外的单位(在宁高校除外)的,由二级党委(党总支)先开具抬头为无锡市委组织部、落款为校党委组织部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再以学院单位,到校党委组织部集中换开无锡市委组织部的介绍信。

(2)由我校转移至在宁高校的,由二级党委(党总支)开具抬头为所去高校党组织名称、落款为校党委组织部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3)由我校转移至无锡市各单位的,由二级党委(党总支)开具抬头为所去单位党组织所属的各区、委、局组织部(处)、落款为校党委组织部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4)党员的校内转移,由二级党委(党总支)开具抬头为对方党组织名称、落款为校党委组织部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6、各学院(单位)可根据实际已开具的介绍信数量到党委组织部(行政楼A418)领取相应的《中共江南大学委员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专用信封》。

7、各单位转往无锡市外、无锡市内、在宁高校介绍信建议进行手工开具。开具到无锡市外的介绍信,转出数量较多的学院(单位)可按流程进行电脑开具(附件5),凭打印出的介绍信到校党委组织部开具无锡市委组织部的介绍信。请各学院应以年度为单位留存好党员介绍信存根,接到毕业生党员介绍信回执联应及时黏贴在存根上,以备核查。

8、毕业生党员原则上在离校时必须把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学校,如果确系特殊情况,暂时无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应由本人提出申请,说明情况,经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字同意,填写《江南大学流动党员登记表》(附件6),经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后,原隶属党组织给他们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校党委组织部领取),党员组织关系可暂留至年底,但要严格控制。一旦可以转出,要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收回流动党员活动证。如有还准备明年继续考研的同学,组织关系不能留在学校,一律先转回原籍。

二、做好毕业生党员建党材料归档工作

1、为便于接收预备党员的单位党组织尽早开展教育管理工作,对预备期未满的党员,由所在党支部做好考察工作,《预备党员考察表》填写至6月份,随同《入党志愿书》、预备期思想汇报及其他材料等一并归入毕业生人事档案。

2、对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但毕业前尚未发展入党的毕业生,各党支部要连同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党校结业证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等材料一并归入毕业生人事档案。

3、对在校学习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也应将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归入毕业生人事档案,转往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4、各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要指定专人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的整理、转交工作。要建立登记簿,做好毕业生档案材料转交过程中的登记工作。要仔细检查党员材料是否齐全,要注意审查《入党志愿书》等中各相应栏目的签章是否完备。所有材料密封后应由整理人、负责人在档案材料登记簿上签字,避免漏装、错装或遗失等情况发生。

毕业生党员档案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预审表》、政审材料、自传、推优及公示材料、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党校结业证书、思想汇报、《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拟批准前公示,《预备党员考察表》、转正申请书、预备期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预备期思想汇报、预备党员拟转正前公示等。

附件1:关于加强党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江大委组﹝2007﹞5号)

附件2:毕业生党员须知

附件3:无锡市各市县区局及直属单位一览表

附件4:2016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

附件5:2016年组织关系转接电脑开具流程

附件6:江南大学流动党员登记表

党委组织部

201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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