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否可以列为发展对象?
问:我的朋友要求入党很迫切,几个月前就向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不知道他是否可以被列为发展对象了?
答:《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第九条规定:"要求人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 (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为什么要这样规定呢?因为申请入党的人被确定为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后,党组织要对他们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使他们懂得我们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纪律,明确党员的义务和权利;要帮助他们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要通过多种方法和途径,对要求人党的积极分子进行认真考察。要做好这些工作,没有一年以上的时间是不可能的。你的朋友递交入党申请书才几个月,对他的培养、教育、考察还有许多工作要进行,所以他目前还不具备列入发展对象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