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报:

通知公告

更多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时间:2018-01-24   点击: 来源:  

各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

根据江苏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苏组通〔2017〕104号)和《中共江南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江大委〔2017〕24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本要求。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查找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来进行。要坚持问题导向,紧密联系实际,发扬党内民主,规范工作程序,引导党员严肃认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方法步骤

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重点做好以下4个环节的工作。

(一)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党支部要结合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重点是搞清楚、弄明白“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搞清楚、弄明白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等内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来,统一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二)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查摆问题。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要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深入查摆具体问题。党支部班子要对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基层党组织要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的要求,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重点查摆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班子成员和党员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重点查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都要对照党章要求,检查坚持组织生活制度,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

(三)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一般以支委会形式召开,也可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会前,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听取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会上,支部书记要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检查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要检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自我批评、开展相互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能大而化之、不痛不痒。

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员大会形式进行,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要讲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表现,用具体事例说话,指出问题和不足。民主测评、组织评定要根据党员日常表现,结合评星定级、积分管理等情况,客观公正作出评价、确定等次,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要用好民主评议结果,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对不合格党员按程序作出组织处置。对失联党员重新取得联系、本人不能正确认识错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作出组织处置。同时,组织党员对党支部班子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党支部班子的重要依据。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对确实难以集中的,可由上级党组织灵活作出安排。流动党员一般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也可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四)拿出过硬措施抓整改党支部班子和个人要对照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列出整改事项、作出整改承诺。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要抓住最突出的一两个问题马上就改,尽快让党员群众看到变化。对参加组织生活、发挥党员作用方面存在的差距,从眼前改起、从具体事情做起。党支部半年内要向党员群众通报班子整改情况,党员每季度要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报告兑现承诺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问题原地打转、党员群众不满意的,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党支部要将班子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报二级党组织备案。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指导督查。各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要结合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实际,对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出具体安排。要明确专人负责,对所属党支部进行全程指导。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已经参加过民主生活会的一般可不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参加1个以上基层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进行点评。

(二)注重工作实效。党委组织部与各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相互配合,指导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摸排分析,坚持抓两头带中间,扩大先进支部增量,提升中间支部水平,整顿后进支部,达到整体提升的效果。要把严格要求党员与关心关爱党员结合起来,通过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一步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活动,使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三)及时总结报告。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3月22日前完成。各党支部将本支部班子查摆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本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结果、《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报各二级党组织。各二级党组织将所属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材料(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等),并连同《江南大学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信息汇总表》、《江南大学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统计表》,于3月26日前报送组织部(行政楼A418,电子版发至邮箱zzhb@jiangnan.edu.cn)。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组织部联系,联系人:周雪晖孙颖,联系电话:85910679 85915299

附件:1.党支部班子民主评议表

2.党员民主测评表

3.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4.江南大学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信息汇总表

5.江南大学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统计表

6.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流程

党委组织部

2018年1月24日



上一条: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下一条:江南大学2017年上半年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指导意见

关闭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管理处

校内备案号:JW备210013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邮编:214122

联系电话:0510-85915299

服务邮箱:zzhb@jiangna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