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南大学委员会文件
江大委〔2008〕12号
关于做好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意见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一支结构合理、高效精干、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干部队伍,提高队伍活力、工作质量、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促进廉政建设,针对我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条例》(江大校办〔2004〕4号)的执行情况,现就做好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制定本意见。
一、轮岗交流的原则
科级干部轮岗交流,是指全校机关各部门、各学院(单位)从事党政管理工作的科级干部,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学校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有计划地调换岗位(职位)任职。
轮岗交流工作,应遵循党管干部、民主集中的原则,统筹兼顾、积极稳妥的原则,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锻炼干部、服务发展的原则。
二、轮岗交流的目的意义
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旨在优化干部结构,形成合理搭配,促进取长补短,提升工作绩效;对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加强多岗位锻炼,促使他们更好地了解和适应学校多方面的工作,加快积累经验、培养能力的进度;解决部分干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过长、工作干劲不足等问题。
三、轮岗交流的对象及相关政策要求
我校现有从事党政管理工作的科级干部200人左右,着眼于规范管理、加强建设、发挥作用,科级干部实行聘任制,每届聘期为三年。2008年科级干部聘任工作与轮岗交流工作结合开展。科级干部轮岗交流的对象和相关政策是:
1、因工作需要、干部队伍结构优化等需要,从有利于改进党政管理工作、有利于加强科级干部队伍建设的全局出发,应统筹安排相关人员作轮岗交流。
2、科级干部轮岗交流要把握重点。对于具有发展潜力、需进行多岗位锻炼的处级后备干部、优秀年轻干部,在同一科级岗位任职满2年以上的,要安排轮岗交流;在同一科级岗位任职已满6年者,或在同一单位(部门)不同科级岗位任职累计已满8年者,原则上应进行轮岗交流。在同一单位(部门)科级岗位先任副科、后任正科的,时间合并计算。
3、要加大机关党群管理、机关行政管理、学院党政管理、直属单位党政管理、后勤与产业管理等条块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力度,着力加强不同单位(部门)、不同性质的岗位之间的干部轮岗交流。今后,科级干部提升职级(由副科提升正科或由正科提升副处)的,一般须有两个及以上岗位交流任职的经历。
4、对部分业务性较强的党政管理岗位(如财会审计、国际交流、基建管理等),在按照上述规定开展干部轮岗交流时,还要考虑到岗位的业务性特点和干部的专业性特点,一般在相应业务范围内作轮岗交流。
5、年龄达46周岁以上的科级干部,需作轮岗交流时,一般在工作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岗位之间进行。凡男性年龄达55周岁、女性年龄达50周岁以上的科级干部,原则上不安排轮岗交流。
四、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见附件)
五、加强领导和严肃纪律
学校成立由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纪检监察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校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小组,党委组织部为牵头部门。
各学院(单位)、机关各部门应以大局为重,积极配合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要严格执行组织派进、调出、交流科级干部的决定,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拖延科级干部到岗工作。
凡经研究决定安排轮岗交流的干部,应自觉服从组织决定,在规定时间内到岗任职,并认真及时做好交接工作。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决定者,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批评不改者,可给予降职、责令辞职直至免职的处理。
六、本意见与《江南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条例》一并执行,内容相异之处,以本意见为准。
中共江南大学委员会
2008年3月7日
主题词:人事管理干部交流意见
党委办公室2008年3月7日印发
共印:15份
附件:
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与要求
2月底前
做好现职科级干部队伍结构及任期经历状况分析。
研究确定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原则意见。
成立校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小组。
做好科级干部轮岗交流的部署和动员。
3月份
人事处核定全校科级机构建制、职责及科级职位数。
4月中旬
公布全校科级职位、职责及相应的聘任要求。
4月底前
科级干部按照轮岗交流工作的要求填报新一届聘任意向。
5月底前
工作小组拟定全校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和新一届聘任方案。
常委会审定全校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和新一届聘任方案。
6月上中旬
对涉及职级晋升的科级干部作组织考察。
6月下旬
常委会讨论决定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和新一届聘任名单。
6月底前
任前公示后印发聘免文件。
7月中旬
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交接。
8月份
科级干部按新一届聘任要求全面到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