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推进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根据《江南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现就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室”创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
按照“高质量建设、高标准考核、高效应辐射”的创建模式,坚持“时代特色鲜明、示范作用突出、党员群众公认”的创建要求,自2016年起,用两年时间,在全校分批次创建10个“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室”,力争2016年建成5个,2017年达10个。工作室采用团队组合模式,每3年为一个周期进行评价考核。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与时俱进的原则。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准确把握全面加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新要求,理论联系实际,适应把握新常态、引领推动新发展。
2.坚持示范带动的原则。党组织书记要坚持和落实第一责任,自觉做持续学习、善于学习、勇于创新、推动发展的表率,做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的组织者、促进者和实践者。
3.坚持融合共享的原则。重视工作室交流研讨、解疑释惑的作用,强化团队合作,做到互帮互助、互促互进,努力拓展延伸工作室内容,使其成为推动基层党建的有力平台。
三、标准条件
凡具备条件设立“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室”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必须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党建工作理念和实绩在本单位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具体条件是:
1.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和大局意识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决策部署;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公道正派,作风民主,具有较强的说服力、感召力、凝聚力。
2.改革发展能力强。能够紧贴基层实际,带头践行科学发展理念,在服务中心工作,推动教学科研、立德树人工作上,具有干事创业、攻坚克难的本领。
3.管理协调能力强。善于整合资源,开展团队合作,协调各方构筑管理网络,在引领和推动改革发展,化解基层矛盾,促进和谐稳定等方面作出贡献。
4.服务群众能力强。坚持以师生群众利益为重,始终把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取向,真正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四、工作职责
1.坚持选育管用,加强党员骨干队伍建设。工作室要主动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分析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统筹抓好基层党支部书记的“选、育、管、用”。每年对基层党支部书记集训,分层次、分类别选树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先进典型,实现“红色接力”。
2.坚持载体创新,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室要建立党支部建设目标责任制,实行分类指导、考核。要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紧密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中心工作,强化“五服务”载体建设,建立务实管用的服务机制。工作室成员要定期为基层党支部讲党课和列席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推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落细。
3.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党建理论研究。工作室以主持人专长为基础,以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党建和思政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每个周期内申报校级及以上研究课题并取得相应成果。
4.坚持示范引领,积极推广党建成果。工作室以报告会、支部风采展示、微党课、研讨会等多种方式,注重对党建思政工作案例及研究成果在全校范围内介绍、推广,实现优质资源共享。
五、方法步骤
1.推荐申报。各单位对所属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作用发挥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依据创建标准和条件,从严把关,根据实际分类推荐申报对象,并填写《“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室”推荐申报表》,于10月20日前报组织部。
2.遴选审定。在各单位推荐申报的基础上,根据创建标准条件,按照“既有典型意义,又有推广价值;既有个性特点,又有共性特征,既有理性经验,又有操作标准”的要求,通过遴选确定“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室”。
3.重点培育。制定配套措施,加强重点扶持。参照党建专项经费使用办法,给予一定运行经费(5000元/ 年),主要用于课题研究、学习培训、资料印刷、办公用品等,激励和促进各工作室出实招、创特色,真正成为全校基层党组织学习的典范。
4.严格考评。实行动态管理考核机制,依据创建目标及主要举措,通过查阅资料、调查访谈、成果检验等考核方式,对工作室进行每年一次的过程性评价和工作周期结束时的终结性评价。
六、有关要求
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室”创建活动,是全面展示我校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良好形象的有利契机,是增强基层党组织服务党员、服务群众能力的有效途径。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推荐申报工作中,要严格标准条件,坚持优中选优,切实把德才兼备、素质全面的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推荐出来。
各级党组织要关心支持工作室的运行与发展,加强工作指导,加强载体创新,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和推广创建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努力打造成我校基层党建工作的特色品牌。
附件:《“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室”推荐申报表》
党委组织部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