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
各学院(单位)、机关各部门:
贯彻我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条例》(江大委〔2010〕54号)和《关于做好科级干部换届聘任工作的通知》(江大委〔2014〕15号)精神,全校科级干部换届工作已基本结束,五月底六月初将全面到位。现就做好新一届科级干部的工作交接、任职谈话、任职培训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科级干部工作交接
今年上半年,全校处科两级干部先后进行了换届聘任,新一轮任期目标责任制完成签定并全面启动。由于换届中干部岗位变动相对集中,着眼于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与平稳推进,在科级干部换届完成之际,全校各学院(单位、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全体换岗科级干部,要参照《中层领导干部离任工作移交规定(试行)》(江大委〔2013〕19号)精神,高度重视和及时做好工作交接。
1、各学院(单位、部门)要指导换岗干部做好工作交接
各学院(单位、部门)党政领导班子,要以大局为重,配合做好换岗科级干部的交接工作;要严格执行组织调进和调出科级干部的决定,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拖延科级干部到岗工作;要主动加强与调进科级干部原所在学院(单位、部门)或调出科级干部新任职学院(单位、部门)党政间的沟通协调,共商科级干部实际到岗时间,确定交接过渡期内做好岗位工作的方案。调进或调出科级干部的学院(单位、部门),要对科级干部交接工作实行双向负责,确保新旧岗位工作的正常开展与相关任务的落实完成。
对于本次换届聘任中调出的科级干部,原所在学院(单位、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应对离任科级干部提出移交工作的要求,让他们认真细致地清理岗位工作的相关制度、资料、资产、账目、数据等,列出移交清单。要及时做好组织关系等的转递,按照新聘任岗位参加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换届选举等。
对于本次换届聘任中调进的科级干部,调进学院(单位、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应结合任职谈话,对新到岗科级干部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让他们及时接受工作移交,尽快了解新岗位职责,全面接手新岗位工作。
各学院(单位、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指导调进调出双方科级干部,有条不紊地开展交接工作,自觉担当起科级干部交接过渡期间完成各项职责工作的领导责任。
2、科级干部要统筹兼顾新旧岗位工作
在新一届聘任中换岗的科级干部,应自觉服从组织的决定;应根据调进调出双方单位的安排,积极主动做好交接工作。本次科级干部换届聘任文件印发后,科级干部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到达新聘岗位就职。因故需适当延长到新岗位就职时间的,要主动征求双方单位领导意见,在沟通协调基础上妥善确定到岗时间,原则上不得晚于20天。
换岗科级干部,要在原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岗位职责列出交接清单,认真负责地移交给接任的同志,并给予必要的业务指导、经验传授;同时,要在调进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新聘岗位的职责和交接清单,认真负责地接收离任同志的移交,尽快适应新岗位的要求,做到虚心好学、真诚讨教。因工作需要及岗位特点,部分岗位的交接工作需持续一个阶段,在此过程中,要求相关科级干部从学校工作大局出发,主动积极,统筹兼顾,对新旧岗位工作做到宁覆盖、不疏漏,确保交接期间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换届聘任中实行部分科级干部换岗交流,是对科级干部加强培养锻炼的重要途径。按照统一要求做好工作交接,是对科级干部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考察科级干部能力与素质的一次重要机会。对于在交接过程中,因干部个人原因造成工作延误或给集体造成损失的,将查明情况、追究责任。
二、关于科级干部任职谈话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科级干部的任职谈话,以学院(单位、部门)为单位组织进行。
1、任职谈话对象的范围
按照科级干部实施任期制的要求,任期换届聘任中不论岗位是否变动,所有科级干部均须按照新一届任期的聘任要求,接受任职谈话与培训活动。
2、任职谈话的主要内容
⑴根据工作岗位职责,提出做好本职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要求。
⑵对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予以提醒和帮助,要求注意克服和认真整改,明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要求。
⑶围绕新一轮任期目标任务,听取和交流对任职岗位工作的设想。
⑷其他针对个体情况需要谈话的内容。
3、任职谈话的相关要求
⑴认真落实规范性。谈话要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待的原则,采取同志式的方式进行。
⑵切实提高针对性。谈话前,须结合谈话对象群体或个体的情况、岗位的特点,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做到“怎么谈”、“谈什么”均心中有数,保证谈话质量;谈话时,须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要求,提高谈话的教育效果。
⑶努力增强实效性。通过谈话,帮助谈话对象增强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廉洁自律意识;指导履行岗位的本领,激发做好工作的热情,承担完成任务的职责,为顺利完成新一届任期目标任务打下坚实的组织基础。
4、任职谈话的组织实施
各学院(单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主持和参与任职谈话。任职谈话可采取集体谈话或个别谈话的形式,也可由两种形式相结合。
各学院(单位、部门)开展科级干部任职谈话的情况,要书面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关于科级干部任职培训
着眼于提高管理能力与服务水平,增强岗位职责意识和岗位适应性,科级干部的任职培训要认真贯彻《加强干部培训工作的意见(试行)》(江大委〔2012〕13号),采用学校培训、学院(单位、部门)培训、工作条线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学校组织的培训
学校组织的培训,主要围绕科级干部提高管理能力、服务水平、廉洁从政等内容展开;由校党校组织实施,主要采取听取专题报告等形式。
专题报告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学院(单位、部门)组织的培训
学院(单位、部门)组织培训,主要围绕落实岗位职责和提高岗位适应性展开;由学院(单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可结合任期谈话进行。
通过培训,全体科级干部特别是换岗科级干部要全面熟悉岗位职责,深刻了解新的任期工作目标和履职要求。
3、条线培训
针对学院科级干部的工作条线培训,目的是让各条线科级干部尽快了解学校对相关条线工作的总体要求,掌握条线工作的主内容,增强履行条线工作职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条线培训,由相关的机关职能部门分别负责实施。
根据学校实际和科级干部设置情况,拟分若干条线安排培训。
⑴党委秘书兼人事秘书条线培训(牵头:党办、组织部、人事处)
⑵办公室主任、综合科长条线培训(牵头:校办、财务处)
⑶教学秘书条线培训(牵头: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⑷科研秘书条线培训(牵头:科研院、社科处)
⑸研究生秘书条线培训(牵头:研究生院)
⑹分团委书记条线培训(牵头:校团委)
4、分块培训
针对机关管理和后勤服务的特点,由机关党委、后勤保障系统党委牵头,组织机关党政管理和后勤服务科级干部进行分块培训。
分块培训,旨在让机关和后勤科级干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能力,履行干部职责;主要围绕加强作风与效能建设、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等内容展开。
5、培训工作的有关要求
上述各项培训要求在本学期内完成。学院(单位、部门)培训和条块培训完成情况,请亦在本学期结束前报校党校备案。
全体参训科级干部,要认真完成并提交培训小结1篇(计干部培训学分),并于新学期开学后两周内,用校内邮箱发送至组织部(党校)邮箱(zzhb@jiangnan.edu.cn)。邮件名请注明“单位+姓名+题目”。
参训对象在接受任职培训的同时,应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央八项规定,认真学习贯彻201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第22次全国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理解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
校党校将为全体科级干部配备和开通“江南大学干部在线学习中心”账号,为科级干部提供日常教育培训的平台,可通过“笃学网”或“e江南”相关入口登录,完成相关的必修课程,学习丰富的教育资源。
特此通知。
中共江南大学委员会
组织部 党校
201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