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大委〔2006〕18号
关于推荐无锡市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推荐
无锡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院系(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日前分别发出通知,就推荐评选“无锡市优秀党务工作者”、“无锡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集体”、“无锡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个人”作出部署。
今年“七一”前夕,全市将评选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100名,评选表彰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集体100个、先进个人300名。在无锡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大会上,市委、市先进性教育领导小组将作出表彰。
文件分配我校推荐名额为: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3名。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推荐“无锡市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范围是:学校各级党组织的党务工作者和党委、纪委部门的工作人员。
推荐“无锡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集体”的范围是:学校各级党组织。
推荐“无锡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个人”的范围是:参与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全体共产党员。
二、评选条件
(一)“无锡市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条件是:
1、具有创新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为根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基层党建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致力创新基层党建工作理念、机制和方法,积极探索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路子,取得一定的创新成果,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2、具有较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坚持以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认真钻研基层党建专业知识,积极研究基层党建理论课题,不断丰富基层党建实践经验,善于以新知识增长党务工作的本领才干,以新观念顺应“两个率先”的形势需要,以新举措解决基层党建的现实问题。
3、具有优良的工作业绩和工作成效。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充分发挥有利条件,积极整合党建资源,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实效,以一流的工作业绩,为推进学校和所在单位的改革发展稳定作出贡献。其业绩在各级各类媒体上有宣传,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4、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坚持党的宗旨和党性原则,善于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心系群众,服务基层,奉献社会,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廉洁自律,公道正派,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坚持抵制歪风邪气,在干部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5、连续从事党务工作三年以上。
(二)“无锡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是:
1、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积极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出色地完成先进性教育活动各项任务,真正做到了领导干部真带头、规定动作必到位、自选动作创特色,得到了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2、主要领导在教育活动中切实履行职责,带头参加学习培训,认真开展分析评议,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找问题,切实制定整改措施,起到了领导干部的表率示范作用。
3、认真完成教育活动的各项规定动作,学习培训扎实有序,分析评议深入细致,查找问题实事求是,整改问题成效明显,群众测评满意率达到95%以上。
4、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开展各项主题实践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5、充分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推进本单位发展,探索建立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在取得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三方面有明显成效。
(三)“无锡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是:
1、积极参与先进性教育活动,理论学习认真,先进性要求明确,认真查找存在问题,自我剖析深刻,积极开展谈心和评议,整改措施扎实,具有较好的带头示范作用。
2、通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进一步提高,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在本职岗位上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努力工作,以模范行动实践先进性,以优异业绩展现先进性,在本地区本单位具有一定的影响。
4、公道正派,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受到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三、推荐办法和要求
1、各院系(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无锡市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范围、评选条件,自下而上推荐。各单位可提名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1-2名、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集体1个、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个人1-2名。上述推荐人选不限于本院系(单位),且各项推荐提名中本院系(单位)的人选不超过1名。推荐本院系(单位)的集体和个人时,须同时上报主要事迹材料(书面);推荐非本院系(单位)的集体和个人时,须注明主要推荐理由(书面)。推荐提名情况及相应的事迹材料、推荐理由,请于5月15日前报校党委组织部。
2、校党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推荐的对象进行必要的筛选和考察,提出初步名单,提交党委集体讨论。
3、对党委审定的上报名单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同时,校党委组织部与被推荐对象所在院系(单位)党组织协同做好相应申报材料文书工作。
特此通知。
中共江南大学委员会
2006年4月25日
主题词:党的建设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通知
————————————————————————————————————————
党委办公室 2006年4月26日印发
————————————————————————————————————————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