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大委〔2005〕23号
关于组织评选无锡市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梅园校区党工委,各院系(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中共无锡市委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夕评选无锡市2002-2004年度优秀共产党员,并在全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4周年大会上进行表彰。日前,市委颁文对评选表彰工作作出了部署,在全市范围内评选100名优秀共产党员,分配我校2个名额。
根据市委的部署和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党委研究,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无锡市优秀共产党员的推选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党的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共产党员。校级党员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
2、坚持带头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带头学习科学知识,弘扬良好学风。
3、坚持艰苦奋斗,开拓创新,做到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
4、坚持密切联系群众,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真心诚意为群众办事,满腔热情为群众解决好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5、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坚持同危害人民、危害社会、危害国家的行为作斗争。
6、坚持党性原则,严守党的纪律,顾全大局,在关键时刻和政治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立场坚定。
三、评选方法和要求
对照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各院系(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自下而上认真做好推选工作,注意广泛听取意见,并于5月12日前向党委组织部报送1名候选对象。
推选报送候选对象,须附个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文化程度、职务职称、获得荣誉称号情况等)及主要事迹(800字以内)。
评选优秀共产党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要求高度重视,确保先进性,注意代表性。
中共江南大学委员会
2005年4月14日
主题词:组织建设评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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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办公室 2005年4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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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60份